雖然教育局認定Playgroup並非「教育課程」,但不少機構卻標榜以遊戲來學習,培育學生全人發展,明顯是提供教育服務。但目前Playgroup的導師資格、師生比例、課程內容等不受教育局規管,無法保證其質素及成效。
再者,Playgroup的服務對象是幼兒,機構的環境衞生和防火措施等條例保障不夠嚴格,容易衍生意外,如早年有傳媒報道發現,位於唐樓及商廈的Playgroup教室防火設備不足,亦無安裝窗花等防止兒童墮樓。
原文網址: 未受《幼兒服務條例》監管 Playgroup危機四伏? |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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