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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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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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9-5-11 00:46 |顯示全部帖子
我絕對支持召藥師決定. 如果係我我都會禁佢言, 甚至多過7天.

今次佢咁做對好多會員帶來不便, 居心何在?

如果情況唔嚴重, 版主一般會提醒會員, 但如果情況嚴重, 我贊同無需先通知而禁言.
我唔係經常上BK, 想搵我嘅朋友請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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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9-5-11 00:54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媽子 於 09-5-11 00:50 發表


點為之滋擾?
此事情曾經自由廣場亦試過發生,但因人流太多,隔左一陣自動沉底
但發生在單親天地.......所以有礙其他人觀看新近的討論
如有心人只須按一下"下頁"就可輕易跳過,何用小事化大!更觀上可恥之名!

版有版規...此 ...


而家唔係講緊一兩個topic俾佢up左上黎, 係3-4版!

可恥唔係版主話佢,係其他會員話佢.

呢件唔係小事, 如果人人係咁up post, 真係做死版主.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禁言七日已經好少, 呢位會員應該反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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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9-5-11 01:07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媽子 於 09-5-11 01:03 發表


你地已經決定,多講亦冇意思

但既然受罰...是否相對應該同時處理""某會員大字標題形容該會員做法可恥一言""

就當該會員觸犯版規,但"可恥"兩字亦可能在該會員"傷口灑鹽"

望能修正! ...


可恥係其他單親版會員所寫, 意見並無不妥當, 該會員去破壞討論區安寧, 被人責罵亦屬咎由自取, 何來"傷口"?
我唔係經常上BK, 想搵我嘅朋友請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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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9-5-11 01:10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酸棗仁 於 09-5-11 01:06 發表


算啦, 自從小小瘀版主上場, 佢嗰版, 一版睇得晒一個星期的 post, 不思改進之餘, 還要當自己的諗法係皇法:"佢今晚冇得瞓喎!" 咁就要 delete 人地D post!

換個角度睇吖, 人地夠可以話, 我千辛萬苦, 睇咁多 post , ...


你直頭係顛倒是非, 佢果d唔係回應, 一個表情公仔將過期無意義topic充斥版面, 有冇人請佢咁"千辛萬苦"去破壞討論區秩序?

邊個去考慮單親版其他會員感受?

我唔係經常上BK, 想搵我嘅朋友請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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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9-5-11 01:17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媽子 於 09-5-11 01:13 發表


洗版唔係冇問題,只是版主處事方式我不大認同
該會員洗版之後已有會員稱其行為謂"可恥"是否言重呢?

版主為何不pm警告該人,而要在自由廣場出此標題?(但事件發生在單親天地)
要找其他超版幫忙,亦可往版主樂園

做法令我有感 ...


以我所知版主已經pm了. 出這標題亦讓其他人知道無意義洗版行為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妳不認同不能勉強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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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9-5-11 01:22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酸棗仁 於 09-5-11 01:13 發表


我都係其他會員. 我而家鬧某些版主"白痴"! 因為覺得佢地傻下傻下, 咎由自取!

希望, 唔好掂到佢傷口!

咁講唔講得通呢?


而家係有會員作出侵犯性行為, 對其他人帶來不便, 而且可恥係指其行為.

你係一個成年人, 希望你學會尊重他人, 只有你尊重人, 他人先會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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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9-5-11 01:28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酸棗仁 於 09-5-11 01:22 發表
自從某某上場之後, 呢個係事實. BK都係做生意的, 一定會留意到單親版的人流, 呢樣, 大家有眼見!

其實都係嗰句囉:有人的行為是可憎, 但係如果一個會員, 千辛萬苦, 冇人請佢的喎, 睇晒BK咁多年的post, 然後用 bk 設定 ...


呢樣我可以明確答覆你. 大臣並唔係想要一個爭執吵鬧至家無寧日既討論區. 有人流係因為有物資(利益), 有咁多免費野拎係人都想拎著數. 做生意都要有良心, bk唔係想要呢種人流, 而家版面係正正經經既討論, bk同其他討論區對比係一個乾淨舒服既討論區, 呢樣都係大家有眼見.

佢係版主, 係一個義務版主, 負責看管秩序, 有事立刻第一時間叫大家幫手, 你唔appreciate唔緊要, 仲要講風涼說話:冇人叫佢做版主喎!佢鍾意可以唔做!

睇到呢度, 我覺得同閣下完全無法溝通, 你喜歡點諗隨便你, 但請你遵守版規, 如果你再出言侮辱他人, 我絕對會將你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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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9-5-11 09:49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chelsealily 於 09-5-11 08:45 發表


請你冷靜d , 我雖然只係一個普通會員, 但你嘅語氣真係令人好反感,
(( 希望權力使人進步而唔係 權力使人腐化! ))各位版主共勉之!!


或者字面上令妳有所誤會, 我發言時絕對冷靜, 希望妳明白, 無論當時佢用白痴去話邊一個會員(係唔係版主都好), 都係侮辱他人, 根據版主做法都係先給予警告, 再唔聽會封鎖帳號.

我覺得大家都係成年人, 要用到呢d字眼去發洩自己不滿實在好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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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09-5-11 09:50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臭八婆 於 09-5-11 08:57 發表
支持,呢度唔係法庭<A href="http://thm-a01.yimg.com/image/29da132adf1d1cde" target="_blank">http://thm-a01.yimg.com/image/29da132adf1d1cde


妳仲記得大契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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