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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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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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1-4-5 23:22 |顯示全部帖子
chloepapa 發表於 11-4-5 23:17
依條款, 保險公司的旅遊保真係可以唔賠 (呢個係d 條款太harsh, 保險公司只識賺儘)
不過, 在呢件事上, 保險 ...

酌情賠償其實一啲都唔出奇。而呢間公司已經做左(亡者賠償加大至一百萬)。只係生存落黎既,要酌情其實唔係可以一時三刻就決定到。
咁大間公司,唔通真係會為左慳嗰小小錢用個商譽黎玩?
只係依家一大班無謂人加入黎抽水,令到事情不合理地複雜左。
...anywayz,個人認為始作俑者係傳媒。無說話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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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ffeeman2217  完全同意你說法  發表於 11-4-6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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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1-4-5 23:47 |顯示全部帖子
大家不如搞清楚賠償同恩恤既分別先啦!
咁講落去,只會令唔知情既人耳濡目染,牽連無關既人架!唉!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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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1-4-6 00:52 |顯示全部帖子
版主,其實我並唔係成日出posts。
若然唔係見到一啲大家見唔到既野,而又忿忿不平的話,
我真係唔會出posts。我亦唔係想搞串你個party。
只係想大家理性地去諗清楚賠償同恩恤既分別。

我立場好明確。我唔贊成賠償,但唔反對恩恤。
我同情易小姐同陳先生但唔認同佢地既行為。
所謂行為,�跖唔係指佢地既私人感情關係(我根本唔在乎佢地咩關係);
而係指佢地嘗試利用社會對馬尼拉事件既關注、港人既同情人同仇富情緒,
去撈油水呢種行為。
我更不恥傳媒、議員同政府為各種利益而在此事中抽水。

至於旅保,我只可以話比大家聽,換轉係任何一間保險公司,
條款上都係唔會賠償。
恩恤真係酌情,唔係道理。
希望大家理性討論,無謂為與你我不相干既人而動怒。

點評

芝蔴開門  good  發表於 11-4-7 12:10
w_y  完全同意!!  發表於 11-4-7 09:44
WINCEKWOK  AGREE  發表於 11-4-6 17:18
Laipyerica  讚 X 10000000  發表於 11-4-6 15:06
Ryanma  清晰 冷靜 有理!  發表於 11-4-6 15:06
戲如人生  講得好!  發表於 11-4-6 02:17
alicemic  為你鼓掌  發表於 11-4-6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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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1-4-6 01:06 |顯示全部帖子
siulili 發表於 11-4-6 01:04
呢個世界大把人好可憐,咁係咪個個都要RPG入去呀?
唔怪得香港政府要養咁多蝗蟲,皆因 D 蝗蟲知道去到D ...

順帶澄清一下。發放恩恤既唔係政府,係保險公司。
大家冷靜。

點評

戲如人生  其實如果講理性..根本無野可以討論...因為用左"同情"..就唔會有"理性" ^^"  發表於 11-4-6 02:23
rainbowhere  yes, 大家冷靜, 為咩要為e 2 條友吵鬧呢.  為件事理性討論吧!  發表於 11-4-6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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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1-4-6 01:11 |顯示全部帖子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1:08
回覆 side1side 的帖子

死!係咪我思覺失調。side1side 請問你係支持定反對賠償?我唔係好搞得清你個立場。
just asking, 不喜可以唔答。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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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1-4-6 01:29 |顯示全部帖子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1:22
回覆 madmaclau 的帖子

支持!

明白晒。
其實大家都只係理性討論,無謂太執著。
世界亦唔存在絕對既公平。
呢件事上,只可以話好黑暗。
若只睇傳媒發放出黎既野,係會有所偏頗。

anywayz, 大家立場唔同亦唔需爭論不休。
理性討論,亦無需任何一方妥協。
講到底,都係你我不相干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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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1-4-6 01:35 |顯示全部帖子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1:29
回覆 lumijuli 的帖子

呢D公司, 有專門的公關部門去處理.

恕我未能同意。
正如大家所講,件事其實可以好圓滿解決。
只可惜陳易二人選擇以傳媒手段要脅,
挑起無謂事端。

另,我係會繼續買美亞既旅保。
剩係單單睇佢以醫用包機接易小姐返黎呢一點,
已經高下立見。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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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1-4-6 14:50 |顯示全部帖子
又係一傳媒。而家記者可以轉行寫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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