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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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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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8-7-17 11:22 |顯示全部帖子

唔公平!

好想去平機會告"正苦" 對我們請外傭的僱主"其視"

1. 人地傭主無最低工資限制, 但家傭僱主就有.
2. 人地傭主請工人可以報稅, 家傭僱主唔得.
3. 人地傭主請工人可以有試用期, 家傭僱主無.
4. 人地傭主炒工人補一個月就得, 家傭僱主無論炒工人還是工人
自己辭職都要比机票和內陸旅費及額外$100食物費.

???? 暫時還未想到



......還有什麼?! ........ 請你們繼續續下去.......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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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8-7-17 11:35 |顯示全部帖子

從新申請工人?! 無著數!

你現在用$3480請咋喎, 但請個新的你要用新價$3580喎,
無著數呀!






原文章由 amysnlee 於 08-7-17 10:54 發表

我又係6月先簽左個新工人呀,上星期先出左visa,我仲未去攞添,咁而家都要交左一期先,但條就好唔順囉!
政府咁攪法,未來實好多工人比人炒,到時仲頭痕過而家,如果我而家個工人唔係8月就走,又無人同我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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