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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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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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1-4-5 22:13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SandyKL 於 11-4-5 22:17 編輯

美亞已推出新賠償方案,為易小玲與陳國柱成立50萬元基金,易小玲佔30萬,陳國柱
佔$20萬,基金分2年,每月支付2人生活費與醫療費,以旅遊保黎講已合理有凸。陳
國柱要徵詢律師意見。

如果要睇埋2人關係背景,成件事太情緒化,應理性單睇佢地買呢份旅遊保單是否履行
合約精神,如果要求賠償數目超出合約所訂範圍,我同樣覺得將件事情緒化,唔尊重
合約精神。

希望快d解決件事。

點評

bbcool  聽新聞佢地不滿意個賠償方案  發表於 11-4-6 00:07
潘高壽  好 ! 估唔到呢到都有 d 咁理性既人 !  發表於 11-4-5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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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1-4-5 22:23 |顯示全部帖子
siulili 發表於 11-4-5 22:17
多謝你 POST 呢段新聞出嚟。
呢樣正正就係我想表達的,保險公司一定唔會‘賠償’比佢囉。 而家保險公司肯 ...

唔好客氣!我都覺得呢個賠償方案合理,呢個方案應該諮詢過律師之後所
得出結果,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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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1-4-5 22:27 |顯示全部帖子
edea 發表於 11-4-5 22:15
呢個方案我覺得都OK. 只係同另一個TOPIC覺得唔應該妥協係有相反意見. 但無損我對小玲太太既尊重, 一向佢 ...

大家有唔同觀點好普遍,只要對事不對人,我覺得冇問題。我都唔認同
有某d媽咪將易小玲背景與保險賠償掛勾,對當事人唔公平。總之我覺
得實事實辦,係最好處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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