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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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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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4-6 01:15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lumijuli 於 11-4-6 01:18 編輯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0:55
做人, 唔係咁嘅, 要 "將心比己"!

而家你就: 法理情,

在保險這件事上來看, 將心比心係會有一個好多的問題,

怎樣去將個"慘"字等同"錢"

慘係好感情的東西, 只能靠受傷情度去量化來計算有多少錢.

到錢的問題, 又係一個問題, 到底係要35萬, 50萬, 定100萬? 為甚麼是50萬不是100萬?
為甚麼是100萬不是200萬?

如何界定錢同慘, 係好難架, 唔通我話陳生係慘, 易小姐係好慘, JASON 係好慘慘噤, 所以陳生賠10, 易賠20, JASON 賠30? 轉頭又有人話JASON 好慘, 易小姐非常慘, 陳生係極慘, 又要吵過?保險公司定的條例, 就係唔想大家互吵邊個慘D...

要去問保險公司CLAIM 錢, 個個都慘, 易小姐毀容而導致永久傷殘這點, 如果這樣認同, 會有甚麼後果?
會有D人, 買保險, 然後毀容, 問保險公司CLAIM 錢.

所以, 如果你真係覺得應該賠俾易小姐 (其實應該話賠埋永久傷殘這項)
除非個慘字之後, 仲有甚麼理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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