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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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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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1-3-31 06:00 |顯示全部帖子
cmmcbb 發表於 11-3-30 23:34
要食野...食到
要飲野...飲到
要講野....都講...

「永久傷殘」指永遠不能復原o既傷殘,但判傷呢種事係有好大灰色地帶的。然而跟據之前外國幾單換面手術前o既訪談,頭部(尤其面部)骨骼變形引致o既問題真係唔少,搵唔到工同埋嚇倒小朋友造成病人心理創傷係常見的,我相信呢啲野保險唔會包。
不忘六四。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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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1-3-31 06:24 |顯示全部帖子
翻查資料,易小玲毀容、失去手指、喪失聽力、牙齒被打到只剩八顆,其中失去手指同喪失聽力比較有可能會合乎傷殘定義,但係唔係永久就唔識分了。
不忘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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