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ung2000 發表於 23-1-15 13:19
既然已通知物主,如果係我,會hold2日睇佢會唔會聯絡我先再處理
如果無反應我就交地鐵(唔明有失物部點解 ...
1. 因為我女講就算响FB 留下左訊息,但若對方SET左不明訊息不理會既話(我少用FB,唔清楚當中規條,我女大約係咁講,我係咁理解啦,我都唔知係唔係既,如真係咁,咁佢可能係睇唔到既。)
2. 我地唔想KEEP陌生人既野,加上交收約時間會麻煩相就吖嘛,而且諗住放地鐵穩陣嘛,佢亦可即時或任何時間領回嘛。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