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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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

積分: 94


1#
發表於 08-6-18 20:11 |只看該作者
「租約為兩年,首年為死約,第二年為生約,生約期租客退租需提前壹個月通知業主。」

我係租客,我張租約係咁寫住,無其他相關補充
咁究竟第二年個業主可唔可以要求收樓?
有人話可以,因為係「生約」
有人話唔可以,因為份約係保障個租客多啲既。

請大家指點下小弟,謝謝!


珍珠宮

積分: 39145

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BK Milk勳章


2#
發表於 08-6-18 20:13 |只看該作者
絕對可以 , 你都可以退租呀 , 不過大家都要一個月前通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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