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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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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發表於 11-4-6 00:55 |只看該作者
alicemic 發表於 11-4-6 00:45
算巴啦! 好多人睇住一個慘字大於一切,你慳番啖氣好過啦! 既然要賠突,就不如連其他受害人都賠多D,咁 ...

做人, 唔係咁嘅, 要 "將心比己"!

而家你就: 法理情,

你將自己代入去, 當角色 RPG, 係係事主的話,

咁你仲係咪堅持: 法理情?

點評

w_y  大部份人是自私的, 所以至需要法律和合約去保障雙方利益. 老實說我係事主, 我都想要多多多錢, 仲會貪得無厭添....呢個世界仲唔大亂?  發表於 11-4-7 09:47
acpurples  做人可以將心比己,但社會制度同時亦需要跟隨所設"條款".... 試諗諗,保險又好,罪犯法又好,如每個有份參與人都係咁,每個case都永冇終結......   發表於 11-4-6 17:58
claudia  呢個論點好得意, 原來一個將心比己可以大過法理. 咁以後法庭可以收檔!
去到呢到我諗再無乜好講. 得個笑字!  發表於 11-4-6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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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發表於 11-4-6 01:02 |只看該作者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0:53
進展良好!?

係咪代表可以完全恢復未受傷之前的工作能力? 生活能力?

進展良好唔係我講,係醫生自己講! 而家保險公司從來無賠比佢咩? 佢就係有局勢傷殘,所以保護公司先按受傷情度同佢買既保額賠償比佢,相對於jason,如果jason可以攞足100%賠償,就憑佢而家既情況,佢行得走得食得瞓得,又點可能攞100%呢? 比起jason已經係不幸中既大幸! 如果佢一D事都無,保險公司直情唔洗賠比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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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發表於 11-4-6 01:0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namanyi 於 11-4-6 01:15 編輯

我老公交通意外引致身體燒傷、右脚大腿骨折、膝頭不能彎曲、右腳腳掌不能郁動,小腿無晒肌肉。他住了兩年多醫院。有買意外保險,合約條款列明燒傷要三級燒傷才可賠償,還要按燒傷部位和面積來計算賠償的百分率,老公燒傷級別是二和三級,可按比例獲賠償。而他右腳的傷勢咁嚴重都不屬於永久殘廢,所以這部份不獲保險公司賠償。
無辦法保約條款寫得好清楚,我哋要遵守合約精神,社會才安定繁榮。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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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發表於 11-4-6 01:04 |只看該作者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0:55
做人, 唔係咁嘅, 要 "將心比己"!

而家你就: 法理情,

呢個世界大把人好可憐,咁係咪個個都要RPG入去呀?
唔怪得香港政府要養咁多蝗蟲,皆因 D 蝗蟲知道去到D 廢柴議員度做場戲,吵吵鬧鬧就可以撈一筆,快上樓! 個個都無理性的!

我唔反對政府‘恩恤’易小姐係因為今次事件的特殊性,同埋政府在與菲政府溝通時都可能有D責任, 我唔知,亦唔想猜測,意思係政府在當中都有個ROLE係度,咁而家易小姐因為呢次事件受到咁大創傷,咁政府‘恩恤’佢都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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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發表於 11-4-6 01:05 |只看該作者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0:55
做人, 唔係咁嘅, 要 "將心比己"!

而家你就: 法理情,

將心比心都要講道理! 否則就如政府而家濫發綜援一樣,咁就係你所講既情理法!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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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發表於 11-4-6 01:06 |只看該作者
siulili 發表於 11-4-6 01:04
呢個世界大把人好可憐,咁係咪個個都要RPG入去呀?
唔怪得香港政府要養咁多蝗蟲,皆因 D 蝗蟲知道去到D ...

順帶澄清一下。發放恩恤既唔係政府,係保險公司。
大家冷靜。

點評

戲如人生  其實如果講理性..根本無野可以討論...因為用左"同情"..就唔會有"理性" ^^"  發表於 11-4-6 02:23
rainbowhere  yes, 大家冷靜, 為咩要為e 2 條友吵鬧呢.  為件事理性討論吧!  發表於 11-4-6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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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發表於 11-4-6 01:0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namanyi 的帖子

為你鼓掌! 希望你老公早日康復,你一家人生活愉快!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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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發表於 11-4-6 01:08 |只看該作者
namanyi 發表於 11-4-6 01:04
我老公交通意外引致身體燒傷、右脚膝頭不能彎曲、右腳腳掌不能郁動,小腿無晒肌肉。他住了兩年多醫院。有買 ...

同情你先生既遭遇,可惜唔係個個人都好似你咁識得講道理,希望你同你既家人生活安好,幸福快樂!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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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發表於 11-4-6 01:0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side1side 的帖子



條例就死嘅, 人就生嘅. 本來可以籍此同公司響朵, 爭取形象的好事 (雖然市儈點, 但事實係),
點知, 就俾 D 唔識轉膊的, 搞彎晒.
如我係呢間野的老頂, 已請佢行路!
咁保險條文講明永久傷殘就係按永久咁計啦. 只站在索償者一方鑽點子, 對保險公司公平嗎?

淨番的, 兩位老人家, 冇受傷. 帶幾位小朋友離開的冇事. 在車上大難不死的, 未有陳, 易兩位情況.
如有買保險, 是否要爭取精神賠償, 由當事決定, 閒人如我等, 沒有資格, 亦不憑在旁扇動.
有冇對 point 2 既意見呢?


點評

rainbowhere  條例就死嘅, 人就生嘅.-->其實你有 e個觀點就已經好唔理性.  如果係咁, 仲駛咩要法律.  發表於 11-4-6 01:20
rainbowhere  在車上大難不死的, 未有陳, 易兩位情況. --> jason 應該比佢地 2 個嚴重  發表於 11-4-6 01:14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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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發表於 11-4-6 01:0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iulili 於 11-4-6 01:12 編輯
madmaclau 發表於 11-4-6 01:06
順帶澄清一下。發放恩恤既唔係政府,係保險公司。
大家冷靜。

我好清楚呀, 只係有人話點解政府唔問過佢就用佢的錢去‘恩恤’一對小孤雛,咁我咪答佢,如果政府都‘恩恤’ 易小姐, 我都唔會反對啫。
但保險公司原則上係無責任要恩恤佢的客架嘛,做多左的都係‘情’,但係有人貪得無厭啫。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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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發表於 11-4-6 01:11 |只看該作者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1:08
回覆 side1side 的帖子

死!係咪我思覺失調。side1side 請問你係支持定反對賠償?我唔係好搞得清你個立場。
just asking, 不喜可以唔答。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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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發表於 11-4-6 01:1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umijuli 於 11-4-6 01:18 編輯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0:55
做人, 唔係咁嘅, 要 "將心比己"!

而家你就: 法理情,

在保險這件事上來看, 將心比心係會有一個好多的問題,

怎樣去將個"慘"字等同"錢"

慘係好感情的東西, 只能靠受傷情度去量化來計算有多少錢.

到錢的問題, 又係一個問題, 到底係要35萬, 50萬, 定100萬? 為甚麼是50萬不是100萬?
為甚麼是100萬不是200萬?

如何界定錢同慘, 係好難架, 唔通我話陳生係慘, 易小姐係好慘, JASON 係好慘慘噤, 所以陳生賠10, 易賠20, JASON 賠30? 轉頭又有人話JASON 好慘, 易小姐非常慘, 陳生係極慘, 又要吵過?保險公司定的條例, 就係唔想大家互吵邊個慘D...

要去問保險公司CLAIM 錢, 個個都慘, 易小姐毀容而導致永久傷殘這點, 如果這樣認同, 會有甚麼後果?
會有D人, 買保險, 然後毀容, 問保險公司CLAIM 錢.

所以, 如果你真係覺得應該賠俾易小姐 (其實應該話賠埋永久傷殘這項)
除非個慘字之後, 仲有甚麼理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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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發表於 11-4-6 01:15 |只看該作者
claudia 呢個論點好得意, 原來一個將心比己可以大過法理. 咁以後法庭可以收檔! 去到呢到我諗再無乜好講. 得個笑字! 發表於 5 分鐘前


簡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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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發表於 11-4-6 01:1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alicemic 的帖子

差點忘了呢位小朋友.

其他唔講,
如果要計醫療費用...!!! 小朋友有冇買保險都未知, 當有, 食緊某保險公司!
另外, 包括主診醫護團隊亦在質疑, 其他的同類病號會否取得如此優先資源處理?
而家明顯係特事特辦 (已無生命危險, 係咪要空番張床位出來, 轉去其他療養呢!?).

講得冇咁直接, 因為唔係對人(位小朋友), 只係輕點而過就算.

點評

w_y  但係, 事情一件還一件喎~~政府又不等於保險公司要有相同的立場!!  發表於 11-4-7 09:31
w_y  聽講已有同院病人投訴過待遇差別~~YES, 都係點過就算.  發表於 11-4-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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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發表於 11-4-6 01:1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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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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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發表於 11-4-6 01:20 |只看該作者
回覆 siulili 的帖子

唔該你, 睇清楚,
出呢幾只未之時,
已在文末註明, 係同意, 係讚成的.

只是, 如果你地話要公平,
就攤開晒, 拎晒全部黎一齊講,
唔好講D唔講D.

兩位, 陳, 易事主已經好厚道, 冇拎上述出黎講, 淨係集中係自己身上.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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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發表於 11-4-6 01:22 |只看該作者
回覆 madmaclau 的帖子

支持!

只係, 有些人懶係要持干, 公正.

如係這樣, 就拎晒出黎討論.
相信, 陳易兩位, 唔會, 亦唔應該將其他出事人, 搬上枱的.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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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發表於 11-4-6 01:24 |只看該作者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1:17
回覆 alicemic 的帖子

差點忘了呢位小朋友.

我明你意思! 比著係一般意外受傷既,政府未必同動員醫院最top既醫生同佢哋醫。 雖然係不幸,但亦幸運我哋既政府仲似返個人,識得以人道立場盡力搶救,比著仲係低劣賓,一早total loss!!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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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發表於 11-4-6 01:24 |只看該作者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1:20
回覆 siulili 的帖子

唔該你, 睇清楚,

唔好意思,你回我架? 我真係越來越睇唔明你想講乜喎?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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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發表於 11-4-6 01:29 |只看該作者
side1side 發表於 11-4-6 01:22
回覆 madmaclau 的帖子

支持!

明白晒。
其實大家都只係理性討論,無謂太執著。
世界亦唔存在絕對既公平。
呢件事上,只可以話好黑暗。
若只睇傳媒發放出黎既野,係會有所偏頗。

anywayz, 大家立場唔同亦唔需爭論不休。
理性討論,亦無需任何一方妥協。
講到底,都係你我不相干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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