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公爵府

積分: 28598

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1#
發表於 11-12-8 17:21 |只看該作者
關於葉太早前係立會向局長提出試用期及增設醫療上限問題,現有工會提出反對,葉太表明會繼續幫忙爭取,大家幫幫手提下意見,等義工隊整理好後交比葉太幫忙提出.
工會反對理由大概如下,如有更正請義工們補充.

1. 試用期--這會增加工人負債及agent再各僱主和工人收取費用.

2. 醫療上限--現有保險已可cover工人生病等保障.


大家幫手提出一d合理的反駁理據,甚至自己曾試過有case關於此類事件的都可講出黎,大家再討論下.
p.s.試用期日數現不必提出,因為就算成功都仲有排講數.


FA:
1.試用期--
工人來港費用一直都係佢地自己國家set出黎,根本唔關HK僱主事,工會要反對應向輸出國提出減少收取費用,而不應將責任推給僱主們.
另外提到如工人在試用期內被解僱會令佢地增加財務負擔一事,現在菲律賓工人如在短期斷約,她們是可向當地agent申請領回部份agent fee,並不如工會講佢地會增加什麼財政負擔.
再者,HK僱主由到仲介搵工人開始,除朋要比agree fee,文件費,驗身費等,仲要等2.5-3個月才有工人用,試問僱主會為了有試用期而亂炒工人嗎?即使炒工人唔駛賠一個月,僱主都要比過agent fee,文件,驗身費等,都唔係小數目.
希望增設試用期只是想堵塞一些有問題傭工,例如工作履歷不符,一心只想過來看看而無心做的工人..等等.
令僱主唔駛再賠多一個月人工解僱.

2. 醫療上限--

現有保險雖然已有包,但依家hk係醫藥分家,萬一工人不幸染上惡疾,僱主使如墮入無底深潭.我們提出醫療上限封頂建議,只是希望政府能公平對待僱主,工人有病,僱主已盡責任給予醫療,但如超過了上限,僱主便不須再付此責任.

當政府修訂醫療責任上限時,僱主便可因應數額而去購買合適保險給傭工.讓雙方都可明白權利及責任,以免引起不必要磨擦及爭拗.
另外新僱主亦可有數計,明白如要請工人,要承擔的風險有幾大,而不像現時僱主根本不能預計自己或須承擔的風險,甚至不懂該買多少保額的保險才可避免日後可能遇上的醫療無限責任.

現時無上限醫療亦會對社會醫療做成沉重負擔,這亦是對納稅人的一種負擔.
此外,亦希望政府能關注到現有保險有真空期,萬一傭工一到HK便確診有病,保險還未生效時,僱主便要全數負擔,這當中亦可能牽涉到假驗身報告的問題,就此點,政府亦應一併修訂.如傭工驗出的疾病不是突發,即本身的驗身報告為做假,此類情況僱主應可立即與該傭工解約.而不應縱容此類有目的人士來港只求醫病.


手軟啦,請大家接落去啦....


珍珠宮

積分: 33212


2#
發表於 11-12-8 22:46 |只看該作者
FA8866 發表於 11-12-8 17:21
關於葉太早前係立會向局長提出試用期及增設醫療上限問題,現有工會提出反對,葉太表明會繼續幫忙爭取,大家幫 ...
工作履歷不符........

這個僱主很無奈, 即使有試用期也未必可以杜絕, 因永遠無人要負責!
教仔心得:媽咪容易犯的錯誤
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51856&extra=&page=1

成日話「讚」可以改正小朋友壞行為,到底點解同點讚?   
http://forum.baby-kingdom.com//v ... page%3D1&page=1


公爵府

積分: 28964

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大廚勳章


3#
發表於 11-12-9 09:26 |只看該作者
關於葉太早前係立會向局長提出試用期及增設醫療上限問題,現有工會提出反對,葉太表明會繼續幫忙爭取,大家幫幫手提下意見,等義工隊整理好後交比葉太幫忙提出.
工會反對理由大概如下,如有更正請義工們補充.

1. 試用期--這會增加工人負債及agent再各僱主和工人收取費用.

2. 醫療上限--現有保險已可cover工人生病等保障.


大家幫手提出一d合理的反駁理據,甚至自己曾試過有case關於此類事件的都可講出黎,大家再討論下.
p.s.試用期日數現不必提出,因為就算成功都仲有排講數.


FA:
1.試用期--
工人來港費用一直都係佢地自己國家set出黎,根本唔關HK僱主事,工會要反對應向輸出國提出減少收取費用,而不應將責任推給僱主們.
另外提到如工人在試用期內被解僱會令佢地增加財務負擔一事,現在菲律賓工人如在短期斷約,她們是可向當地agent申請領回部份agent fee,並不如工會講佢地會增加什麼財政負擔.
再者,HK僱主由到仲介搵工人開始,除朋要比agree fee,文件費,驗身費等,仲要等2.5-3個月才有工人用,試問僱主會為了有試用期而亂炒工人嗎?即使炒工人唔駛賠一個月,僱主都要比過agent fee,文件,驗身費等,都唔係小數目.
希望增設試用期只是想堵塞一些有問題傭工,例如工作履歷不符,一心只想過來看看而無心做的工人..等等.
令僱主唔駛再賠多一個月人工解僱.

2. 醫療上限--

現有保險雖然已有包,但依家hk係醫藥分家,萬一工人不幸染上惡疾,僱主使如墮入無底深潭.我們提出醫療上限封頂建議,只是希望政府能公平對待僱主,工人有病,僱主已盡責任給予醫療,但如超過了上限,僱主便不須再付此責任.

當政府修訂醫療責任上限時,僱主便可因應數額而去購買合適保險給傭工.讓雙方都可明白權利及責任,以免引起不必要磨擦及爭拗.
另外新僱主亦可有數計,明白如要請工人,要承擔的風險有幾大,而不像現時僱主根本不能預計自己或須承擔的風險,甚至不懂該買多少保額的保險才可避免日後可能遇上的醫療無限責任.

現時無上限醫療亦會對社會醫療做成沉重負擔,這亦是對納稅人的一種負擔.
此外,亦希望政府能關注到現有保險有真空期,萬一傭工一到HK便確診有病,保險還未生效時,僱主便要全數負擔,這當中亦可能牽涉到假驗身報告的問題,就此點,政府亦應一併修訂.如傭工驗出的疾病不是突發,即本身的驗身報告為做假,此類情況僱主應可立即與該傭工解約.而不應縱容此類有目的人士來港只求醫病.


杜絕一D 一心黎呃$, 想治療的工人出現
岩岩請左個工人, 幫自己手, 點知佢有重病
僱主除左要比醫療費用之外, 可能還要額外請個鐘點返黎幫手, 呢D 都係增加僱主的負擔


子爵府

積分: 11241


4#
發表於 11-12-9 09:49 |只看該作者
其實我仲想話要保障埋如果工人懷孕咁點?

我地係搵佢返嚟幫手做家務同照顧小朋友或者老人家,唔係比佢坐喺度話自己大肚唔做得粗重野,仲要養埋佢呢?比錢比假佢去產檢呢?我地負擔都好重下喎。


大宅

積分: 1524


5#
發表於 11-12-9 10:1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ivanama 於 11-12-9 10:41 編輯

我臨生bb前請過一個菲傭, 履歷上寫明佢最喜歡湊bb, 自己有2個小朋友, 亦幫過僱主湊new born, 點知到我生咗後, 佢完全唔識照顧bb, 連換片都驚, 叫佢久不久望下bb, 點知佢自己响廳呆座一個鐘都唔望下bb! 佢一d愛心都冇! 試問一個連幫bb換片都驚嘅人, 我點會放心將bb交比佢湊?! 我最終補一個月錢炒咗佢! 我要等3個月先有新工人來, 期間我要請本地ee, 每月$9000!

如果佢唔鍾意湊bb, 點解要响履歷上寫自己最喜歡湊bb? 佢地係咪知道咁寫可以容易d比人請? 點解香港人造假履歷會比人告, 而佢地就冇事? 咁會助長佢地用假資料, 而我地又投訴無門!

冇試用期實在對我地d僱主太冇保障! 我地返工都有試用期! 點解佢地可以取晒所有對佢地有利嘅合約條例, 連一個公平合理嘅試用期都要反對?? 如果佢地做得好, 打好呢份工, 跟本僱主係唔會隨便炒佢的!

呢個年代請工人不代表係有錢人, 有好多都係父母需要工作, 為了維持基本生活, 不得不請外傭照顧小朋友, 外傭質素, 每況愈下, 我地炒一個工人除咗要補一個月錢比佢, 又要買機票佢走, 亦要重新比agent fee,保險, 機票, 請海外更要等3個月, 我諗如果個外傭唔係差到容忍唔到, 都唔會輕易炒佢啦! 試用期可以杜絕一d 唔係有心來香港打工嘅外傭!

依家嘅合約條例只係一面倒幫晒外傭, 對佢地照顧得十分周全。我地要證明佢地”犯嚴重過失”先可炒佢地, 事實上除非外傭犯刑事罪兼罪成, 否則炒佢都要補一個月! 即使外傭比尿水或洗潔晶溝水比僱主飲, 由於尿或洗潔晶溝水不會飲死人, 所以佢地未必會有罪, 咁僱主炒佢就要補一個月錢比佢! 即使佢地帶住我地小朋友一面傾電話, 一面橫過馬路, 即使佢地博炒咩都唔做, 我地都係要補一個月錢送佢走! 另外佢地可以輕易地申請法援, 我地呢班中產或中下階層嘅人真係唔夠佢地鬥!

至於若果佢地有嚴重疾病, 我認為最佳方法就係補一個月錢佢, 比佢返家鄉治理! 我地唔係公司, 亦唔係大財團! (即使公司或大財團都唔會包你所有醫療費用!) 我地請工人不代表係有錢人, 如果外傭有癌症, 是不是要我地僱主耗盡所有積蓄,甚至破產都要醫佢??? 我地除咗出錢外, 仲要另外安排搵人湊bb,小朋友, 又要照顧埋個工人, 到時邊個可以幫到我地呀?????

希望香港政府能响外傭條例內, 加多一些合理條例保障返我地d香港人!


大宅

積分: 3774


6#
發表於 11-12-9 10:25 |只看該作者
1. 試用期--這會增加工人負債及agent再各僱主和工人收取費用.

2. 醫療上限--現有保險已可cover工人生病等保障.

1. 試用期
試用期係絕對需要, 我地政府常說平等, 為何對外傭卻有優待.
我們做僱主已經負擔了他們來港打工既機票, 佢地所謂既債務只是佢地入training school既學費, 係應該俾, 正如我地要上位多逗人工都要自我增值去讀書, 又有幾多僱主會俾返我地. 入training school都係培訓佢地既技能, 係入職要求, 而且都係佢地個邊收取, 自我負擔好正常. 而且如工人係有心來打工, 不是來旅遊, 混吉的話, 呢一筆錢佢地係可以有能力去償還, 之後仲可以有錢剩下改善生活. 所以又可來增加其負債. 而且又關agent什麼事, agent又有何名堂去收取更多費用. 只是工會反對的值口吧了.

2. 醫療上限
設立上限也是合情合理, 相信大部份香港請外傭家庭都不是大富人家, 都是一般公一份, 婆一份, 不能留家自行照顧家中小孩或老人家. 需要找外傭幫手照顧, 若不幸地找了一位有病工人, 那有多餘金錢去照顧一個非親非顧既外人, 而且搵外人返來都係要幫輕個家, 若工人有病非單不能幫手, 仲可能要額外搵人幫手, 多用金錢, 那豈不是多重損失. 而且我相信香港所有公司都對員工醫療保險有上限, 絕不會有無限量負擔員工醫療, 那在香港打工既人們都如此, 那為何外傭又有優惠, 又有特權, 那又是什麼公平待遇. 而且相信亦不可能有保險公司會提供一個如此無限量負擔員工既保醫療險計劃, 即使有都係超貴保費, 那對僱主又公平嗎? 可能連僱主自家父母親都未有此保障, 那又為何對外人有此待遇, 又是公平嗎? 跟本上現行各僱主己一定會購買工人的醫療保險, 已經有合理照顧, 那又為何要加重一般小市民負擔, 而且他們國家都有其公民保障, 若有需要, 他們是可回其國家照顧, 而不是找我們冤大頭.

點評

ivanama  講得好!  發表於 11-12-9 10:34


子爵府

積分: 12204

BK Milk勳章


7#
發表於 11-12-9 10:4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arolizaton 於 11-12-9 14:58 編輯

另加意見如下:

1.試用期--
既然香港僱傭條例適合用於全港打工仔+老細, 點解外傭僱主被屏除門外? 香港普通僱主有權於試用期觀察員工是否適合, 我哋外傭僱主除了要承擔隔山買牛風險外,連評核資格都冇, 點解我哋係被不公平對待呢?

2. 醫療上限
要僱主必須承擔所有醫療開支理據係咩? 我打工時老細都唔一定有俾醫療福利, 點解我哋外傭僱主係要承擔所有醫療? 我哋要請外傭並非家財萬貫, 而係有需要有人幫手照顧家庭, 我哋至可以打工, 推動香港經濟, 確實無底既醫療責任並唔係我哋可以負擔嘅範圍.

3.虛假陳述
我認得應該要對外傭及中介公司立法規管並刑事化, 以免有事時互相卸責, 僱主都應受法律保障.

其實, 我覺得阿張健宗出嚟講唔會為外傭設立試用期, 又話如果有試用期會減低外傭來港意欲, 阿局長, 你放心la, 香港人工高, 福利好, 佢哋點會唔嚟ar?
你係咪佢唔想做, 推得就推呢?

政府幾時至意識到外傭條例千瘡百孔, 不合時宜呢???



子爵府

積分: 14777


8#
發表於 11-12-11 10:55 |只看該作者
~~ up ~~


男爵府

積分: 6765


9#
發表於 11-12-11 11:21 |只看該作者
the worse thing is if she want to resign, we still need to pay flight ticket to her.


男爵府

積分: 5395


10#
發表於 11-12-11 11:42 |只看該作者
同阿局長講,因公平原則,如外傭不設試用期,咁所有公司都不能有試用期,咁我地都可以學外傭咁不斷見工及搏炒,賺一個月補水。

為公平原則,如醫療無上限,所有公司也應負責員工所有醫療費用,咁我地自己不用買醫保,政府都不需推行甚麼全民醫保,叫公司孭晒條數就得。


男爵府

積分: 5395


11#
發表於 11-12-11 11:46 |只看該作者
如外傭覺得條件不好可以不來,政府應用資源搞多d托兒/育嬰服務。
仲有中國咁多人,可以發展輸入「內傭」(內地傭工),好過找外傭。


男爵府

積分: 7101


12#
發表於 11-12-11 16:29 |只看該作者
局長:

2. 醫療上限--現有保險已可cover工人生病等保障.

請局長睇真d,事實並唔係咁,我最近因工人有甲状腺瘤,問保險公司,点知保險公司話甲状腺病係長期病患,
唔包 ! 而且全部長期病患如心臓病等都唔包,驗身報告都唔會驗呢類..好無保障!問平機會,只會答如果您知距有病,你炒距,距有權告你!真無奈!我日日都提心吊膽,驚距病情悪化,到時我返唔到工,湊女之餘,仲要湊埋工人?做埋距果份?手停口停,点算?


珍珠宮

積分: 42730

2024年龍年勳章 牛年勳章 2018母親節勳章 親子達人勳章


13#
發表於 11-12-11 23:45 |只看該作者
支持
一毫之善,與人方便;一毫之惡,勸君莫作;欺人是禍,饒人是福;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請勿將本人网名及言論內容抄襲到任何報紙或雜誌上*****


大宅

積分: 1240


14#
發表於 11-12-14 17:54 |只看該作者
支持葉太為我們發聲


大宅

積分: 3398


15#
發表於 11-12-17 00:29 |只看該作者
我見過一個真實個案, 一個菲菲, 曾於香港打工,因發現CANCER自行斷約番菲國進行手術。完成手術後當地醫生叫佢要做埋化療, 唔係一定會出事, 不過佢一心唸住响菲國做化療要自己比錢, 所以立心要番香港搵工, 等EMPLOYER幫佢比錢, 所以立即又搵過第二個EMPLOYER番黎香港 (由佢自行斷約回國, 做手術, 到再返黎香港都只係三個月左右) 當然現任EMPLOYER唔知佢的病, 佢自己亦無講, 買保險的公司亦唔知, 返到黎香港個零月已經又要入醫院, 香港的醫生都係話佢要做化療, 保險公司當然一分錢都唔賠, 理由係EMPLOYER無如真REPORT EMPLOYEE的已存在疾病。

EMPLOYER真係死得唔底, 其實佢都係受害者, 阿菲菲唔講佢知, 佢又點會知佢咁大獲, 而且我懷疑就算EMPLOYER有報, 保險係咪真係會賠一早已存在的疾病。


公爵府

積分: 28598

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16#
發表於 11-12-17 13:15 |只看該作者
Isaac_Ma 發表於 11-12-17 00:29
我見過一個真實個案, 一個菲菲, 曾於香港打工,因發現CANCER自行斷約番菲國進行手術。完成手術後當地醫生叫 ...
呢個case仲涉及假驗身報告既問題,唔知個苦主願唔願意企出黎講呢?因為工人咁樣做假,係hk係唔係已犯法?我有問過,但無官答過.我知僱主係請人時有一欄係簽左名後表示已明白及確認工人所有資料係真確,呢點我都認為好有問題,即係焗僱主硬食.逐樣黎,我實咬住佢地唔放架,仲衰過不平等條約.:;pppp:

首頁
1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