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踏入27歲嘅我,有兩個小朋友,屋企有兩個工人,人生裏面亦經歷過幾次勞工處、差佬同法庭紛爭係關於雇傭糾紛。
喺呢度我好想同大家分享我嘅經歷,亦都好想將呢啲經歷寫成-「請姐姐攻略」。
簡單講一句,如果屋企有小朋友,請姐姐就好似搵男朋友,一個字 —— 夾。男人都冇十全十美,何況工人。
背景交代:屋企經營印尼/菲律賓生意。
人生第一次請姐姐,係生第一個小朋友ge時候。姐姐係呀媽喺雇傭中心請,全新未黎香港印尼人。結果係,知識水平 — 佢放屋企d 2A 電池係陽光下叉電😨由於佢心地善良,我努力教導,大家都相處左半年,最終我老公頂唔順佢太蠢,某日就即時解雇左佢。
結果:佢搵咗不知名工會(佢地有好多呢啲會),警察,出現喺雇傭中心。收場係工會嘅人自稱律師自稱兄弟姊妹,要求索償嘅錢係多於我應賠嘅錢,再加上工會人好惡叫我阿媽收聲(因為語言不通),最終冇共識,法庭見。
幾個月後,法庭上見到工會人唔見咗(其間得知,原來工會人幫佢fight到幾多,係會由當中拆返作為傭金),法庭見到嘅係社工(終於有正常人幫佢),最後佢得到理賠機票薪金件事完咗。
總括嚟講,損失係姐姐,佢損失咗呢幾個月入邊嘅生活費,人工,仲有佢嘅住宿費,為嘅就係排期上court。
待續到第二個姐姐,自己去agent 搵,interview 過程快靚正,事先睇曬佢背景資料,分別三個唔同顧主,每次都係兩年完約,全部經驗係take care new born 。interview 過程主要係agent 講嘢,簡單交代雙方背景及需求。
呢兩年過得好快,我記得細仔出世佢由頭到尾無微不至照顧,24小時服侍細細。當中發現佢為人做事沒有條理,唔識安排時間,但照顧new born真係冇得頂,我唔可以冇咗佢去照顧細仔,但佢做家務成效又唔理想,我為咗佢,決定再請多個姐姐幫佢幫輕工作。
由於之前一年俾兩次agent錢好甘,我終於決定用自己network 搵工人,慳返一萬蚊。當其時有超過10個finish contract 見工,當中有你揀人,人揀你。最終係馬尼拉旅行約見一個,心諗,係你啦!
馬尼拉約見姐姐—呢位做咗一年,到呢刻為止,我對佢嘅工作表現冇得彈,成個私人秘書咁,自行安排晒所有野,正!
而家照顧細仔姐姐決定唔再續約,雖然佢係照顧new born尤物,但始終BB會長大(細仔歲半啦),佢係連晾衫都擔遮個d人,屋企工作開始唔適合佢做。
到啱啱新請左位完約姐姐,去成為馬尼拉姐姐新拍檔。新姐姐當然係自己搵,慳返一萬蚊,成個文件過程只係收七百!
今次都好有信心呢個姐姐係夾我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