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名男被告依次為譚力翀(33 歲,報稱公務員)、李梓睿(19 歲,無業)、何力桓(20 歲,無業)、李宇軒(19 歲,無業)及林承蔚(20 歲,無業),同被控一項俗稱「傷人 17」的「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於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新界將軍澳清水灣道壁屋懲教所 B 座 1 樓 B3-A 活動室外樓梯,意圖使趙姓男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趙。
據悉,譚姓首被告為二級懲教助理,另外 4 人為羈留人士。
據了解,涉事還押者受襲造成肛裂、直腸穿孔的傷勢,造成永久傷害,現已安裝人工造口,需再做直腸手術及留醫。
搞錯呀,知法犯法
造成永久傷害咁就一世 以後仲點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