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nikinokb 於 10-4-9 00:55 發表
我依家先知完全係學校整親可以claim咋..
之前我仔係學校跳舞時仆左落櫃角,,
睇左兩次醫生,,,果時我仔兩歲多dd咋,,(n班)
另外我想問,,你女女依家果份,,我真係又係第一次聽,
可唔可以講下有d咩保嫁,,幾錢一個月呀,,
thanks!
其實點先有得claim?
2.1.7 在任何普通法訴訟中, 原告人( 受害人) 必須舉證證明被告人( 學校) 疏忽之處, 才可以獲得補償。
如有學生受傷, 並擬向學校索償, 這項規定亦同樣適用, 即學生作為原告人, 必須證明學校疏忽, 才可以依法獲得補償。
2.1.8 現時每宗意外的最高保額為港幣20,000,000 元,而在投保期內, 索償的次數並無限制。
當時整親囡囡個位學生家長願意賠償所有醫療費用, 我先唔再理學校個份 "所謂" 保險, 因為我家姐講學校應該無買延展既保險, 所以死口話無得賠, 若果要嘈就要向教局投訴, 要搞唔知搞幾耐, 既然有人負責返醫療費用, 所以先算數.
而家個份學生意外保險幾百蚊一年, 總之任何意外都包, 唔需要一定係校園意外, 唔理係睇門診定係入院, 只需要證明係意外已經有得賠, 當然每單 case 都會有上限啦.
[ 本帖最後由 miriam 於 10-4-9 01: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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