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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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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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7-12-7 12:41 |只看該作者
可以自己用紙寫下,唔搵律師, 有法律效力嗎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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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7-12-7 12:43 |只看該作者
可以!

不過最好要搵2個唔係受益人既證人簽名.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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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7-12-7 12:44 |只看該作者



立遺囑人 [中文姓名(英文姓名)] [婚姻狀況/職業] (香港身份証號碼: XXXXXX(X)),茲鄭重聲明,將本人所有以前訂立之遺囑、遺囑修訂附件及遺囑性質的產權處置,盡行作廢,並立此囑書為本人最後之遺囑。


() 本人指定及委派本人之 [與閣下的關係,"丈夫"] [中文姓名(英文姓名)] (香港身份証號碼: XXXXXX(X)) [居住地址] 為本人此遺囑之唯一的遺囑執行人及受托人。

()
本人將本人名下位於 [不可動財產,如物業,請列明詳細地址] 之物業遺贈本人之 [受益人與閣下的關係,"兒女"] [受益人中文姓名(英文姓名)] 承受及享用。

()
本人將本人名下的 [可動財產:如珠寶手飾,,為清楚鑑別,請列明財產,如財產所在地] 遺贈本人之 [受益人與閣下的關係,"兒子"] [受益人中文姓名(英文姓名)] 承受及享用。

()
本人將本人名下的 [現金財產,如港幣] 遺贈本人之 [受益人與閣下的關係,"孫兒"] [受益人中文姓名(英文姓名) ,如受益人人數超過一人,請列明各人關係及姓名] 平均承受及享用,並免除此遺贈之任何遺產稅項責任。*

()
除上述第二、三及四段的產業外,本人將本人名下在各處所有之不動產及動產產業,除清付本人喪葬費及其他費用(包括債項在內)外,全部盡行遺贈本人之 [受益人與閣下的關係,如"丈夫""女兒"] [受益人中文姓名(英文姓名)]) [如受益人人數超過一人,請列明各人關係及姓名] 平均承受及享用。

() 本人以香港為本人之永久居留地,本遺囑乃根據香港法律處理,此囑。

立遺囑人親簽

[日期:
]


上開遺囑,經余等人在場見證,由該立遺囑人 [立遺囑人姓名] 親自簽署,作為其最後遺囑;同時余等人應其所請,為之見證,於簽署名字作見證人時,該立遺囑人與余等兩人均同時在場,此證。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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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7-12-7 12:45 |只看該作者
平 安 囑 書



在 感 情 上 來 說 , 要 活 得 好 端 端 的 人 立下 平 安 囑 書 似 乎 令 人 不 忍 , 甚 至 部 份 長 者 會 認 為 是 不 吉 利 的 ; 然 而 , 在 現 代 社 會 講 究 法 律 ,有 書 面 的 遺 囑 才 可 減 少 糾 紛 和 接 收 遺 產 不 便 。 筆 者 以 前 有 個 個 案 經 驗 , 有 對 夫 妻 沒 有 訂 下 遺囑 , 一 日 丈 夫 不 幸 病 逝 , 其 太 太 要 向 高 等 法 院 申 請 , 重 重 覆 覆 的 法 律 程 序 , 一 等 就 要 六 個 多月 , 才 可 接 收 到 丈 夫 的 遺 產 。 這 六 個 月 期 間 , 這 位 太 太 也 因 此 要 靠 借 錢 渡 日 。 還 有 , 他 倆 早在 七 十 年 前 結 婚 , 沒 有 任 何 結 婚 証 明 , 要 証 明 這 位 太 太 與 死 者 的 關 係 也 是 一 個 十 分 有 趣 和 困難 的 工 作 。

訂 定 "遺囑 " 的 要 點 :


1.
立 遺 囑 者 應 在 為 神 志 精 明 、 身 体 健 康的 時 候

2.
遺 囑 必 須 以 書 面 形 式 , 錄 音 及 錄 影 的遺 囑 一 般 無 效

3.
英 文 書 寫 的 遺 囑 一 定 要 律 師 起 草 及 作為 遺 囑 見 証 人

4.
中 文 書 寫 的 遺 囑 根 據 香 港 <<遺 囑 條 例 >>不 一 定 要 律 師 起草 及 作 為 遺 囑 見 証 人 , 只 要 立 遺 囑 人 在 遺 囑 末 端 或 尾 部 簽 署 當 時 , 應 有 二 名 或 以 上 的 証 人 見証 , 而 兩 名 見 証 人 又 在 遺 囑 上 簽 署 就 可 作 實

5.
遺 囑 上 的 受 益 人 不 可 作 遺 囑 見 証 人

6.
遺 囑 上 的 受 益 人 最 好 不 要 同 時 作 遺 囑託 辦 人 , 一 般 託 辦 人 是 律 師 , 或 安 老 院 的 負 責 人 等 … … 。

7.
倘 若 有 多 份 遺 囑 出 現 , 以 最 後 日 期 為準

8.
中 文 版 的 遺 囑 在 書 面 上 要 寫 明 "遺 囑 " 二 字 , 其 他 如 : 平 安 囑書 、 平 安 書 、 最 後 囑 書 等 等 均 不 一 定 被 承 認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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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7-12-7 12:52 |只看該作者
30歲立會唔會太早?
我是4歲的澤銘,我最愛跑來跑去,破壞看得到的一切東西,和最愛車車 ようこそ!ご覧で下さ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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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7-12-7 12:5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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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7-12-7 12:5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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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7-12-7 13:5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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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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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07-12-7 14:04 |只看該作者
如果咁簡單,都要save起,隨時用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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