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Square 寫道:
因為好多租約都有例明營業時間, 多數都會寫一星期七年幾點至幾點, 如果有d 特別理由唔開要書面通知業主!
如果無通知 = breach of contract !
仲有租約都會寫如有範例都可以收回物業! 但呢d 都係寫ge je, 如果真係用呢d terms 收番物業, 除非真係無錢同業主打官司je, 唔係上到court 都唔一定係業主得值ga! 因為凡事都要講reasonable ga ma!
Fendi@gucci 寫道:
[quote]
V-Square 寫道:
因為好多租約都有例明營業時間, 多數都會寫一星期七年幾點至幾點, 如果有d 特別理由唔開要書面通知業主!
如果無通知 = breach of contract !
仲有租約都會寫如有範例都可以收回物業! 但呢d 都係寫ge je, 如果真係用呢d terms 收番物業, 除非真係無錢同業主打官司je, 唔係上到court 都唔一定係業主得值ga! 因為凡事都要講reasonable ga ma!
Fendi@gucci 寫道:
甘你依家返去重開唔開到鋪先,如果合約列明要罰錢,你刀要比佢罰,但一件事還一件事,如果佢要封鋪,要有地審處既信先得,呢段時間有14天你上訴,如你出庭上訴,呢段期間佢刀唔可以封你鋪,要等個官判咗先得,判咗先可正識封鋪大約等40天,重要有執達史黎跟進,所以佢呢封律屎信可能係嚇下你,唔會有即時生效既權利,不過你最好去打去你個區既租務主任問下,佢地好好人,好樂意答你!唔洗驚住,你唔係毁約佢地刀唔會攪甘多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