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美國同中國好似兩公婆(唔啱牙冇感情又不能離婚...),兩個都經常去偷食...所以有一日老公就同老婆某處劃左隻鴨仔,而老婆亦不甘視弱,同老公某處劃左隻馬騮仔...遺失左即係偷食過云云…
老公公幹幾天後返歸,大家立即檢查對方圖案…
妻子發覺原本在“樹下”之馬騮不見了,一定是老公偷食後擦甩了,“樹上”之馬騮是老公事後補劃上去的曰:哦:你偷食!
老公一言不發,就立即檢查老婆之鴨仔,發覺位置同原本的也不一樣...自當明白發生過甚麼事!
立即反駁曰:你的鴨仔可過河,為何我的馬騮不能爬上樹?
所以今次人權事件上,大家相對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