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被指以裝有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其妻女黃秀芬及許儷玲案,今(24日)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被告妻子黃秀芬的好友馮慧怡作供。同為馬來西亞人的馮稱2000年已認識黃,其後亦認識黃一家,因她們的子女年紀相若,且返同一個playgroup故認識,熟絡後她亦會與黃一同打羽毛球及做瑜伽,接近每日見面。黃一家最初居於中大的宿舍,但約於2012年黃一家搬往西貢,並與她的居所相距5分鐘路程。
馮又指黃的子女比較靜,不過其次女許儷玲說話會較大聲且喜歡說笑。馮稱黃的次女最初與她女兒同校,但後來黃的次女轉到一間國際學校並認識了新朋友後亦變得更開心,更計劃於2015年暑假到英國修讀暑期課程。
馮稱知道黃的婚姻並不愉快,早於2010至2011年她已聽過黃表示婚姻不快,馮知道黃與丈夫不多談話,通常只是用WhatsApp溝通,且只談子女的事,搬到西貢後黃更經常哭泣。後來黃告之她,馮於2007至2008年曾見過一名叫Shara的女子,到黃家替黃的子女補習 ,而該名女子就是被告的女友。
馮又稱,知道黃因婚姻問題精神不穩且曾看醫生,在案發前的一兩年仍經常不開心,但至2015年她卻變得比之前開心,亦沒就管教子女的問題投訴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