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嚟咗2個月,30/11 出咗糧,晚上趁我同老婆係房同bb玩嘅時候,用扔垃圾嘅機會,完全冇通知嘅情況下,直接拎手袋走了,行李衣服一件都冇攞走,剩係帶走身份證,passport, 電話 and 錢,開頭以為佢急住寄錢返屋企,所以落街去印尼雜貨鋪匯錢返家,但係等下一個鐘,等下又一個鐘都未返嚟,到了 01/12 早上 8 點,我就打了 999 報案話姐姐失踪咗,去到警署落口供,警方都話用過好多呢類case, 佢地話姐姐有心走的。我想請問下各位,姐姐不辭而別,自己玩失踪,咁佢算唔算違約?仲有我應該點樣保障自己?係咪需要打去入境署問清楚點處理呢?本人已經唔想相信中介公司了,希望各位能比啲意見教下我,thank you so mu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