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A1(視乎快遞速度而定):USCIS 收到申請表後,會立即將你的個案隨機分派到一個服務中心去(總共有五個),並馬上發出Notice of Action 1(NOA1),告知你的個案編號。收到NOA1後,請耐心等待,並好好牢記個案編號,以便日後查詢使用。
RFE / NOA2(約六個月):如先前遞交的資料不完整,USCIS 會向你發出Request for Initial Evidence(RFE),要求遞交補充資料。這樣很耽誤時間,所以請務必在提交首輪申請時,將所有文件備妥(下文會詳盡介紹)。文件齊全的話,約六個月後就會收到審核結果Notice of Action 2(NOA2)(這個網站有定時更新每個服務中心的個案處理時間,有些中心特快,有些特慢,不能自己轉換,全看運氣)。收到NOA2後,請耐心等待。
【第二階段:NVC】
NVC Case Number & Invoice ID Number(約一個月):USCIS 在完成審核後,會將你的個案自動轉送到NVC 集中處理。轉送時間約需一個月,完成後會收到NVC的通知書,上面列有新的個案號碼(NVC Case Number)及賬單號碼(Invoice ID Number),請務必將這兩個號碼記牢,以便日後查詢及登入電子平台之用。
DS-261, AOS Bill, and IV Bill(約三星期):收到以上兩個新號碼後,請即根據NVC的指引,登入CEAC電子平台,在網上提交DS-261表格及AOS、IV兩項費用。NVC需要三星期的時間去處理你的DS-261,而AOS和IV兩項費用則需要一星期時間去處理。在進行下一步之前,請耐心等候,並趁此機會將所需文件備妥(下文會詳盡介紹)。
William 你好!首先恭喜你呀,批得出成個流程真係唔簡單,尤其當你是F4類。對於初次land嘅人來說,香港國際車牌絕對是有用的,我地land 嘅時候都係拿著國際車牌過去租車,有限期係一年,所以如果你復活節land嘅話,最好出發前先搞會好啲。運輸署都好快的,即日就批到個牌俾你。不過去到加州,記得盡快去DMV(美國的運輸署)搞返個permit 先,因為你要重新再考過(除非你以前在美國有擁有過車牌)。
我當時除了自己在香港的收入外,有加上自己在美國的報稅單和在美的銀行戶口作擔保的。我從九年前離開美國之後,年年都有繼續準時報稅,報稅的內容其實也就是香港的海外收入和美國的資產(屋企人好幾年前買屋加了我名),所以我估移民官看到了就沒有再問什麼。低於貧窮線就一定要show evidence of income,但高過貧窮線的話應該不需要。
A financial sponsor, including a petitioner, must be at least 18 years old and either a U.S. citizen or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LPR). The sponsor must also have a domicile (resid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