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由兩歲開始,處於自我中心階段,多從自己的需要出發,不太在意別人怎樣看他,想做就想,不想做就不想,例如:對於喜歡或想要得到的,無論是玩具、食物或活動,都希望「即時」擁有或享用,若家長沒有滿足孩子想要的,他們就會發脾氣、大聲尖叫,甚至在街上嚎啕大哭。倘若父母因此而「屈服」(順應他們的要求),他們便知道此法行得通,日後更有可能以大吵大鬧去作為滿足要求的手段。因此,在這個階段,家長要讓孩子學習聽從指令,重點在於說話和溝通技巧,要讓孩子清楚接收和跟從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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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訴求」四部曲
當孩子經常扭買新玩具的時候,此時家長回應孩子訴求時,應從中作出正確教育:
1. 首先要表示明白孩子的心情,例如說︰「媽媽知道你想要這份玩具,覺得很有趣,我也很喜歡呢……」;然後解釋當中需考慮的因素及原因,例如說︰「但我們要想想,家中可沒地方安置新玩具呢,若我們現在就買,但卻沒有地方,只會亂放一邊,你也不會玩得開心!」藉此引導孩子思考:「想要」的東西不一定要「即時擁有」;
2. 告訴孩子我們可以一起努力,例如說︰「不如我們先行回家把地方收拾,騰出足夠空間,再讓媽媽考慮買不買。」
3. 或者建議其他替代可行的方法(當然是孩子喜歡的事),例如一起去公園玩/踏單車等。
4. 家長要注意的是,當自己心中有答案或決定的時候,不要向孩子提出「假諮詢」,例如:「我們遲些再買玩具好唔好?」只要清楚給予精簡指示,例如:「家中有類似的玩具,不能再買了!」孩子才會接收到家長的想法及聽從家長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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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公眾地方撒野時,如何向他講道理?
有家長曾表示,當孩子「大街大巷」哭鬧時,如何向他講道理?首先,家長避免眾目睽睽下尷尬,不妨先將孩子帶到一個不會影響別人的地方,讓孩子先行冷靜,然後家長要有堅定立場,不要因尷尬而「就範」答應他買玩具,家長需要冷靜清楚告知孩子(不是責罵):「請你冷靜,安靜以後我們才能繼續對話。」
其實,兩歲的孩子已能理解簡單的指示,同時家長也可配合語氣︰「請你冷靜」給予孩子時間,以助他們消化及理解信息。倘若孩子依然哭鬧不停,無法冷靜,家長則可把孩子直接帶離現場。當然,如果孩子能夠停止哭鬧,家長應即時讚許他做到安靜的要求,然後再直接執行指令或要求。
延遲滿足 學會忍耐和等待
在教導孩子的過程中,家長要給予機會讓孩子學習「延遲滿足」(Delay of Gratification),不要每件事都第一時間滿足孩子,要讓孩子學會忍耐和等待,以培養孩子控制衝動的能力。
當孩子要求買新玩具時,家長可與孩子約法三章,例如:與孩子協議一個可行的目標,做到才購買,以作鼓勵。此舉不但可以讓孩子更有動力去完成一個目標,同時也能學會忍耐,發展更良好的品格。
由慈慧幼苗親子學堂 資深註冊社工李淑輝提供